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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公告

2020/8/24    作者:杜娟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阅读:1093


    按照教育部工作部署,2020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


    我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采取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的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严格按网上预约的时间、地点到报名信息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为我省成人高考唯一报名网站,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受理考生报名。


二、报名时间安排


(一)统考生(含农民工考生)


    1.网上报名、网上交费:8月30日9:00至9月4日16:00(期间每天22:00至次日6:00系统维护)。


    2.报名信息现场确认:9月8日至9月16日。


    3.考生申请退费:9月8日至9月17日。


    4.艺术、体育类考生专业加试:10月10日、11日(具体时间由招生学校确定,请考生关注报考学校网站)。


(二)免试生


    1.网上报名:8月30日9:00至9月1日16:00(期间每天22:00至次日6:00系统维护)。


    2.报名信息现场确认:9月2日至9月3日。


    3.2020年9月退役的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报考专升本免试的退役军人网上报名安排:9月22日9:00至9月23日16:00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9月24日至25日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招考大厦(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99号)进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三、报名条件


(一)统考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18周岁以下(2002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考生须有高中阶段(含中专、职中、技校)毕业证书。


    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6.报考河北师范大学“以成人高等教育形式培养本科学历小学教师”各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考生必须是我省在职小学教师。


    (2)所报专业应与现任教学科或拟任教学科一致(第二学历除外)。


    (3)原则上任教学科为理科专业的教师不得报考文科专业。


    7.农民工考生报名条件按《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学历提升教育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0〕49号)执行,报名资格由工会系统负责审核。


    8.在我省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省级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以在居住地(市)报名。


(二)免试生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4.具有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军人。


四、录取照顾加分政策及有关要求


(一)录取照顾加分政策


    1.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获得地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本省的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少数民族考生。


    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5年12月31日前出生)。


    贫困县(系指行唐县、灵寿县、赞皇县、平山县、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名县、魏县、广平县、馆陶县、鸡泽县、肥乡区、广宗县、临城县、巨鹿县、新河县、平乡县、威县、内丘县、临西县、南和区、任泽区、阜平县、唐县、涞源县、顺平县、博野县、易县、曲阳县、涞水县、望都县、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万全区、赤城县、崇礼区、涿鹿县、平泉市、滦平县、隆化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兴隆县、承德县、海兴县、盐山县、南皮县、献县、孟村回族自治县、东光县、吴桥县、武邑县、武强县、饶阳县、阜城县、故城县、枣强县)考生。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


(二)办理工作要求


    符合录取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本人在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提出申请,并主动出具有效证件证书原件、复印件。逾期不予受理。


    其中,贫困县考生须选择户籍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为报名信息确认点,并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方可办理照顾加分手续,否则不享受贫困县考生照顾加分政策。年满25周岁以上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加分信息,由系统根据考生居民身份证信息自动生成。


    根据教育部规定,符合两项以上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能累计,只选其最高分数给予照顾。


五、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有关要求


(一)报名要求


    1.根据教育部规定,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不允许报名。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在校生不得同时注册和拥有多个学历教育学籍。


    2.首次报名的人员须进行“新用户注册”。报名系统通过向考生网报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发送“验证码”完成注册。同一个手机号码或同一个身份证件号码只允许报考一次。


    考生网报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自网上报名至新生报到入学前请勿变更。如因变更手机号码或网报填写手机号码不真实,导致招生考试机构、报名信息确认点、招生学校无法联系考生或影响考生查询成绩、填报征集志愿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设置的“密码”,将用于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和登录征集志愿填报系统。设置的“密码”要相对复杂(长度为8至16位,必须同时包含字母和数字),同时要妥善保管,因泄漏密码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填报的“居住地址”是招生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招生考试机构向考生寄发《违规处理决定书》及其他材料的重要依据,因地址不准影响送达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按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雄安新区托管移交期间教育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招委〔2019〕2号)要求,过渡期内,三县教育考试招生工作业务管理、指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暂维持现状,由保定市进行业务管理和指导,三县考生在成人高考报名系统选择“户籍”时,需先选择“保定市”,再根据本人实际填报具体的户籍信息和选择确认点。


    4.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含免试生),报名系统将根据考生填写的相关信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审核考生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未通过在线审核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需进行书面承诺,自行承担录取后无法学籍注册等后果。


    5.根据教育部规定,报考高中起点升本、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18周岁以下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高中阶段(含中专、职中、技校)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未提交的考生将不予确认。


(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要求


    1.实行预约确认。为防控疫情,有效分流人员,考生须按网上报名时预约的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非预约时间、非预约地点无法确认。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预约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含报名资格存疑的考生),在报名信息确认时间允许和确认点尚有预约空位条件下,可登录报名系统重新预约确认点和时间。每名考生最多有一次重新预约机会。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合理选择确认时间和地点。


    2.考生需在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设区市范围内进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确认。


    根据《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在我省工作(生活)的外省籍人员,凭本人现工作(生活)所在地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可以在居住地(《居住证》发放公安机关所在市)报名。在我省辖区内服役的非河北省籍现役军人,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士兵证》(或《军官证》)以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介绍信》(证明为驻冀部队现役军人)进行现场确认。


    我省将对所有考生填写的户籍信息和外省籍考生提交的《居住证》交由公安机关核验真伪。对没有《居住证》或《居住证》无效的考生均不予确认。对涉嫌伪造证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3.因为今年河北电大成人单招考试在全国统一成人高考报名之后进行,因此允许报考单招的考生参加今年的全国成人高考(统考)报名。上述考生在网上预约确认时间时,需与河北电大成人单招考试时间错开。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全国成人高考,报名费不予退还。


    4.经公安部门审核报名资格存疑的考生,需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点(或指定确认点)进行报名资格再审核。考生到网上预约的确认点将不能进行确认。在报名信息确认时间允许和确认点尚有预约空位条件下,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重新预约确认点和时间。每名考生最多有一次重新预约机会。


    5.考生报考时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对本人填写的各项信息准确性和对交验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规定,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三)考生参加确认疫情防控要求


    1.查验“健康码”。考生须申领“河北健康码”(打开微信→搜索“冀时办”→选择“冀时办小程序”→按提示进行授权登录→首页点击“出示码”→确认授权认证身份后点击“立即领取”→输入当前居住地址和近期情况后点击提交),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考生进入确认点,须查验“河北健康码”。持“河北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主动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确认场所。


    2.接受体温测量。考生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亮绿码,并签订《身体健康承诺书》。“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确认点。


    3.按流程确认。考生须按照确认流程,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完成现场确认。确认过程中,自觉排队按顺序等候,保持人与人之间1米以上距离,严禁拥挤。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进场验证和电子摄像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与其他考生交流,做好个人防护。


(四)考生办理退费要求


    已在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但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的考生以及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以申请退费。


    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9月8日至9月17日到网上报名时所选定的确认点办理退费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经复审通过的,省教育考试院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考务费退还至原交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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