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从2017级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开始实施统一考试的通知
各函授站(点):
随着我校2017级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全面开展线上教学工作,为了进一步推动“互联网+”背景下我校教学模式和方法的改革,检验学生网络学习效果,以提高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办学水平,经研究决定,从2017级学生开始,对全部线上课程进行统一考试,由学校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7级学生第一学期考试时间为七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前准备工作
1、各函授站(点)应按要求在考试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1)按照学院考试日程安排考场和监考教师。
2)按专业划分的各考场考生名册。
3)考生签到表(各考场每场考试一份)。
各函授站(点)需将考场安排、每个科目考试人数在6月1日前上报给学院教务科。
2、各函授站(点)应将考试安排及时通知本站(点)学生,确保所有学生按时参加考试,并告知学生考试时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
3、各函授站(点)考试前必须按照《河北经贸大学函授站(点)监考人员守则》对监考人员进行培训。
三、试卷管理
学校向每个函授站(点)派出1-2名巡考人员,巡考人员在考试当天将试卷带到考试现场。
四、考场要求
1、监考教师按时进入考场,向考生讲述考场规则。提醒考生在答题纸上准确填写函授站(点)名称、年级、专业、姓名、学号等个人信息。
2、参加考试学生必须持学生证、身份证参加考试,并将证件放到桌面左前方。
3、严肃考纪考风,严禁学生作弊。
4、监考教师要填写考场报告单。如函授站(点)、年级、专业、应考学生数、实考学生数、缺考学生名字等要如实填写。
5、监考教师收齐答题纸后,按年级、专业、学号排序,交给巡考老师。
五、成绩评定
学校统一组织阅卷和成绩登统。
六、补(缓、旷)考
1、学生一般不允许缓考,却因急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必须在考前一个星期办理缓考手续。经批准者,可以缓考,缓考成绩按卷面实际成绩记载。未经批准而缺考者,视为旷考。
2、考试、考查成绩不及格者可以参加补考,补考成绩在60分以上的按60 分记载。经补考不及格者,可有一次重修机会。
3、凡旷考、考试作弊者,该门课程以“0”分计,不准正常补考,可有一次重修机会。
4、补考由学校统一安排。
请各函授站(点)认真做好考试的组织与实施,及时通知本站(点)学生按时参加考试,按要求布置好考场,安排好监考教师。
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5月9日